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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离任作者] 【天日】第二部——【天殇】(第六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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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劝各位不要纠结在文风上了,本人写东西很难为旁骛左右的,文风不会改。
在色城写作被来就是自娱娱人的事情,又没有稿酬,当然也不用太介意读者多寡。
无论写的有人看还是没人看,我写的高兴就好了。
可能我和其他人都不一样,我撰文不是为了方便自己和他人一时快慰撸一管,我就像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。
很多艺术家是这样的,他们有了灵感时,去创造艺术,当时绝不会想到东西做出来会卖多少钱,能影响多少人,只不过为了抒发一下自己满的快要溢出来的创造欲望而已,我也是一样。
至于很多艺术品,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之后被人们发现,成了不朽的人类瑰宝,那是当时创作者所始料不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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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

惊叹楼主的文笔构思,好似三言二拍,董四的加入似乎加快案子的进程,却又多了一道屏障。我感觉有一个人可能没有dad只是隐藏起来。不知道对不对。瞎猜的,楼主莫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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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得到的红心估计就是因为本文文学性太强,更兼是文言文。来这里看文的大多是来找色文的,都很浮躁,这类文不容易看进去。
楼主有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太难得了,尤其现在普通色文超来超去居多的环境下。
虽然红心偏少,但文真是好文,希望楼主继续创作下去,不要太监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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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和文章的结构或者说描述故事的方法也有关系吧,其实主要的故事情节就是发生在失火那天晚上,当然个人描述的时候还是会说些和自己相关的前因后果,但就是因为个人描述,而且心中各有鬼胎,所以个人说的话都不能保证是事实且是事实的全部,本来按所谓“罗生门”的说法,各自立场不同看到的事情就会有不同,如果再有心加工,那在旁人看来真是云里雾里了,所以读者会觉得比较凌乱,无从说起啊。
一点疑问,记得上节说过,二少爷下药不是一次两次了,更有一次方氏白天求欢如同母狗一样的表现,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下药,但不可能方氏对此一点记忆都没有,那么这次被二少爷欺辱怎么又反应如此之大呢,如果不看前文,让人以为是第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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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蝴蝶王 金币 +14 您的回复很认真,抽奖去吧! 2011-10-18 08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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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4楼 的帖子

其实看我的文章有疑问是在所难免的,不光你说的那一点,还有很多不契合的地方。
我的作品,只有看完你才能融会贯通,到时候这些疑问自然迎刃而解。
你说得对,我就是要给大家一团雾水,故此很多人望而却步。实际上那些看不进来的朋友怕也不是真心阅读真心欣赏,失之未必可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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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蝴蝶王 金币 +7 认真 2011-10-18 13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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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从弄玉开始就开始追大大你的书了,老实说,还是喜欢现代的多些,所以对于天殇也就一直没有投以过多的关注。
而且很多来这个去找书的人,大多都是来寻求一些快餐性文学的,像天殇如此的文章,必然会因为语言性和文学性而导致有兴趣的人寥寥。
还是一直期待你的文章,不过总的来说对弄玉的期待还是要略大于天殇,逼近追弄玉追了好久了,现在一口气悬着,不上不下的感觉不实在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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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蝴蝶王 金币 +8 您的回复很认真,抽奖去吧! 2011-10-21 15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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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得蛮好的啊,我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,保持你的风格, 坚持写下去,顶你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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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留言
樱井智蔵(2011-10-25 01:11): 那个字貌似是董
阳春白雪,曲高合寡…情节设计,一波三折…作者的独具匠心,使得读者总处于猜结局的被动局面…且不到最后,绝不知真相如何!这样严密的作品,在快餐似的电子阅读环境下,另类,别样!喜欢的人超喜欢,不喜的人无法继续。遗漏掉任何一点细节,都无法窥的些许真相…希望作者不要为了点击率而有所改变…董四的出现,一下子打破了方氏柔美的形象…整个过程都顺利成章,只是董四的慌乱出卖了自己,有点让人意外

[ 本帖最后由 陈耳东 于 2011-10-25 20:58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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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8楼 的帖子

老大,你能正确记住我文章中的人名不?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……
董四——姓董名正字正心,此人名讳有所指,寓意虽然很浅薄,但是也不能错啊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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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樱井智蔵 金币 +4 哈,加油啦,不如写个小桥段让人记忆更深刻 ... 2011-10-25 01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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骚客大大啊!您老怎么还没更新啊!上一次论坛,就看一次,每次失望离去,上次发文还是上周一凌晨,已经8天了啊!您老不是说这月结束天殇啊!还有6天10月就玩了。一个您忠实的骚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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